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湘1381执594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381执594号
  • 案件名称

    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冷水江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支行;李中辉
  • 案件缘由

    银行卡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81执594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支行、李中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支行持已生效的(2020)湘1381民初37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李中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