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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晟铭、周苟妹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8执恢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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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028执恢195号
  • 案件名称

    马晟铭、周苟妹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安仁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安仁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马晟铭;周苟妹;谭茶花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仁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8执恢195号申请执行人:马晟铭被执行人:周苟妹、谭茶花申请执行人马晟铭与被执行人周苟妹、谭茶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2009)安民初字第293号民事判决书,经本院执行,双方现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已于2021年9月7日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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