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必秀、杨土生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7执恢8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227执恢82号案件名称
田必秀、杨土生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田必秀;杨土生;新晃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7执恢82号新晃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田必秀、杨土生:关于本院依据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湘1227民初248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新晃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与被执行人田必秀、杨土生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4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