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宝、袁培斌等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881执恢2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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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0881执恢283号案件名称
张传宝、袁培斌等劳务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曲阜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曲阜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张传宝;袁培斌;高勇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881执恢283号申请执行人:张传宝。申请执行人:袁培斌。被执行人:高勇。本院在执行上列当事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执行案号(2017)鲁0881执1099号,据以执行的(2017)鲁0881民初146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或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四项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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