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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小华、蓬溪县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1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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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1101号
  • 案件名称

    蒲小华、蓬溪县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蓬溪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蒲小华;蓬溪县人民法院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1101号蒲小华:蓬溪县人民法院移送执行杨波与蒲小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蒲小华应缴纳案件受理费2,7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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