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338执保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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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338执保3号案件名称
保全人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得荣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保全人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得荣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338执保3号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得荣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515235.00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保全到位515235.00元(预冻金额:515235.00元,实际冻结金额:340366.83元)。至此,申请保全人天威新能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川3338民初9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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