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非诉保全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邓海丰、阳捡学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2021)湘0422财保21号之一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422财保21号之一
  • 案件名称

    邓海丰、阳捡学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衡南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衡南县
  • 案件类型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 审理程序

    非诉财产保全审查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邓海丰;阳捡学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422财保21号之一申请人:邓海丰,男,1983年7月5日出生,汉族,住衡南县。被申请人:阳捡学,男,1984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衡南县。申请人邓海丰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邓海丰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邓海丰的申请。审判员  周志大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罗 嫚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