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024执17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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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024执1783号案件名称
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鄢陵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鄢陵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鄢陵县人民法院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024执1783号申请人张新胜于2021年9月6日申请执行黄守田、许昌金质建设有限公司(2020)豫10民终3523号民事判决书所执行的190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故本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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