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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81执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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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381执2216号
  • 案件名称

    刘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海城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海城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刘峰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海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81执2216号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辽宁鼎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刘艳辉、于磊、刘峰(被执行人):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鼎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刘艳辉、于磊、刘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102093.4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冬明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朱思奇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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