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81执221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381执2216号案件名称
刘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城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刘峰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海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81执2216号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辽宁鼎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刘艳辉、于磊、刘峰(被执行人):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鼎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刘艳辉、于磊、刘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102093.4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冬明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朱思奇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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