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怀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秀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4执50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晋0624执509号案件名称
山西怀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秀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怀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怀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山西怀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秀芸;薛玉宝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怀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624执509号申请执行人山西怀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怀仁市仁里路312号。法定代表人:梁永。被执行人杨秀芸,女,1978年5月14日生,汉族,现住怀仁市。被执行人薛玉宝,男,1973年11月3日生,汉族,现住怀仁市。本院执行山西怀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薛玉宝、杨秀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至此,本院执行的(2021)晋0624执509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文锋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李梦琦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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