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俊、慈利县山顶酒吧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21执1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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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821执1487号案件名称
余俊、慈利县山顶酒吧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慈利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慈利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余俊;慈利县山顶酒吧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21执1487号余俊、慈利县山顶酒吧:本院执行的余俊申请慈利县山顶酒吧健康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慈利县山顶酒吧自动履行,执行金额70856.75元(含受理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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