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恒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源市建源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保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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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保484号案件名称
长春市恒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源市建源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长春市恒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源市建源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保484号辽源市建源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你与长春市恒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以(2021)吉0112执保484立案执行。经实施,对被保全人长春市恒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现通知你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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