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萌、邵思铭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保154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保1548号案件名称
王萌、邵思铭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王萌、邵思铭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保1548号王萌、邵思铭:王萌与邵思铭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查封被保全人一台车辆、一个银行账户。至此,王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民初1318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陈寿林、桂林全州燎原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桂0324执910号 下一篇 柳飞、孙婷婷等齐志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2021)新0104执48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