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84执1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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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1338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北省新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84执1338号关于李书国申请执行李勇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9月17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09月23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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