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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2执1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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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422执1054号
  • 案件名称

    李成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南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李成会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2执1054号关于本院依职权移送执行李成会罚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作出的(2021)湘0422刑初63号刑事判决书,确定判处被执行人李成会罚金100000元,被执行人李成会已按判决书确定的罚金交纳到本院指定的账号。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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