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2执1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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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2执1054号案件名称
李成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李成会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2执1054号关于本院依职权移送执行李成会罚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作出的(2021)湘0422刑初63号刑事判决书,确定判处被执行人李成会罚金100000元,被执行人李成会已按判决书确定的罚金交纳到本院指定的账号。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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