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守良、张德春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423执2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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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423执2139号案件名称
赵守良、张德春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景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赵守良;张德春案件缘由
运输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423执2139号赵守良、张德春:申请执行人赵守良与被执行人张德春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7日作出(2020)甘0423民初231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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