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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朝福、佘佐刚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623执恢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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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1623执恢395号
  • 案件名称

    佘朝福、佘佐刚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邻水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佘朝福;佘佐刚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623执恢395号申请执行人:佘朝福被执行人:佘佐刚本院立案执行的佘朝福申请执行佘佐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1715元,本次申请的金额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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