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辉、唐熙铭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114执13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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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114执13096号案件名称
陈金辉、唐熙铭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广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陈金辉;唐熙铭;唐民爱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21)粤0114执13096号陈金辉、唐熙铭、唐民爱:本院执行你一审受理费一案,你已经履行(2020)粤0114民初3810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诉讼费义务。现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备注:执行员邵演杨,书记员张倩倩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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