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岳、山东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1482执保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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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1482执保419号案件名称
秦岳、山东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东省禹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秦岳;山东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1482执保419号秦岳与山东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鲁1482民初303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移送执行保全立案。现已按裁定书及移送要求,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询,未查到可供保全财产,无法实施保全,本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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