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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岳、山东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1482执保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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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482执保419号
  • 案件名称

    秦岳、山东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山东省禹城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秦岳;山东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1482执保419号秦岳与山东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鲁1482民初303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移送执行保全立案。现已按裁定书及移送要求,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询,未查到可供保全财产,无法实施保全,本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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