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家珍、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4组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02执2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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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702执2874号案件名称
屠家珍、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4组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常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屠家珍;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4组;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02执2874号屠家珍、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4组、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屠家珍与被执行人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4组、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执行一案已全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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