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爱珍、陈利祥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4执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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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624执432号案件名称
宋爱珍、陈利祥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怀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怀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宋爱珍;陈利祥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怀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624执432号申请人:宋爱珍,女,1968年5月20日生,汉族,现住怀仁市仁福家园9号楼1单元603室。被执行人:陈利祥,男,1996年3月9日生,汉族,现住怀仁市仁人福邸2号楼3单元601室。宋爱珍与陈利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2021)晋0624执432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建强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左国林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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