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冯清海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3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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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3481号案件名称
唐英、冯清海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唐英;冯清海;冯清雅;宁乡市历经铺街道紫云村八组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3481号唐英、冯清海、冯清雅宁乡市历经铺街道紫云村八组:关于申请执行人唐英、冯清海、冯清雅与被执行人宁乡市历经铺街道紫云村八组物权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唐英、冯清海、冯清雅已经在宁乡市人民法院办理了领取案款149823元的手续,申请执行人现确认,被执行人宁乡市历经铺街道紫云村八组已经履行完毕(2021)湘0182民初453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唐英、冯清海、冯清雅的申请标的和要求已强制执行完毕,现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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