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云2323执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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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云2323执281号案件名称
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云南省牟定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云2323执281号申请执行人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付款义务,本院依法对其银行存款予以扣划人民币85276元(含执行费1162元),且申请执行人领取了案件款。至此,牟定县人民法院(2021)云2323执281号案件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应龙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徐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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