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徐学立、盘锦福瑞运输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7401执保13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7401执保130号
  • 案件名称

    徐学立、盘锦福瑞运输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辽河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徐学立、盘锦福瑞运输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河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7401执保130号徐学立、盘锦福瑞运输有限公司:申请人徐学立与被申请人盘锦福瑞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本院作出的(2021)辽7401民初1513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盘锦福瑞运输有限公司在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到期债权368000元,经查,该到期债权总额为120万元,已被辽河人民法院执行两笔分别为214726元、350万元;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执行98万元;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行273660元,上诉四笔款未执行完毕,本案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本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汪晓东书记员 :张晨子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