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江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少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281执39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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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0281执3975号案件名称
青岛房江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少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胶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青岛房江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少城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委托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胶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281执3975号申请执行人:青岛房江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31号(卓越世纪中心)二号楼35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394344438F。法定代表人:赵阳,经理。委托诉讼当事人:文明花,女,汉族,1994年4月21日生,住青岛市市北区德丰路9号,公民身份号码370323199404××××,系公司员工。被执行人:青岛少城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胶马路18号少海新城南湖东南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6825510280。法定代表人:张宇,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连香,女,汉族,1986年12月17日生,住胶州市市南区,系公司员工。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房江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少城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21)鲁0281民初2344民事判决书﹞,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青岛少城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191077.69元,其中案款2167007.69元,执行费24070.00元。本院已将全部案款2167007.69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因执行标的已全部到位,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鲁0281执3975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胶州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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