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侴述君、张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204民初9907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04民初9907号
  • 案件名称

    侴述君、张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连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侴述君;张林
  • 案件缘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04民初9907号原告:侴述君,男,1985年9月26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甘井子区。被告:张林,男,1987年3月25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沙河口区。原告侴述君与被告张林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照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侴述君撤诉。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王梦意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柳 桢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