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河、白世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内0624执95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内0624执956号案件名称
赵树河、白世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赵树河;白世高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内0624执956号赵树河、白世高:赵树河与白世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内0624民初176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内容为将白世高名下所有的位于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民生路南、南环路北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赵树河名下,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后,责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本院于2021年9月6日向鄂托克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将白世高名下所有的位于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民生路南、南环路北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赵树河名下。至此,赵树河与白世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历城区鉴景装饰中心、郑宏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2021)鲁01民辖终426号 下一篇 洪江市金峰贸易有限公司、彭岩峰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湘12民终17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