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威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2执157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782执1576号案件名称
王威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北镇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王威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辽0782执1576号申请执行人:辽宁北镇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闾山路1-1-121号。被执行人:王威,1984年1月15日生,锡伯族,住辽宁省北镇市中兴街62-5-2-1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辽宁北镇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审判员 张 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何佳瀛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尚会乐、高林祥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陕0881民初3839号 下一篇 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亭支行、栗莉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0406执827号之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