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文果、兰小林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0)陕0925民初6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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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0)陕0925民初604号案件名称
邱文果、兰小林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岚皋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邱文果;兰小林;倪文兴;李正国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陕0925民初604号原告:邱文果,男,1978年3月21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岚皋县人。被告:兰小林,女,1965年3月5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被告:倪文兴,男,1972年2月9日出生,汉族,四川省邻水县人。被告:李正国,男,1968年9月17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岚皋县人。原告邱文果诉被告兰小林、倪文兴、李正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应当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邱文果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原告邱文果负担。审 判 员 唐斌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法官助理 尹涛书 记 员 方丽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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