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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国永、高玉颖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04执恢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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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404执恢94号
  • 案件名称

    申国永、高玉颖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淮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申国永;高玉颖;江多来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04执恢94号申国永、高玉颖、江多来:申请人申国永与被执行人高玉颖、江多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于2018年12月14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确认借款本息合计按160000元分期履行,被执行人分期履行合计100500元后,双方于2021年9月16日确认余款按40000元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申请人自愿放弃。同日,被执行人将40000元缴至本院账户,本院通知申请人同日来院领取。至此,申请人申国永申请执行的(2018)皖0404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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