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霞、河津市众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882执76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晋0882执769号案件名称
李二霞、河津市众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津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李二霞;河津市众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津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882执769号河津市众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李二霞: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河津市众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二霞所有权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河津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