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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丹东某某某某某某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03执1029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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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603执1029号之一
  • 案件名称

    刘某;丹东某某某某某某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丹东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刘某;丹东某某某某某某某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2021)辽0603执1029号之一刘某:刘某与丹东某某某某某某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0603民初1581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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