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成、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6执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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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6执249号案件名称
李海成、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南省周口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李海成;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6执249号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海成与河南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执行标的共计7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350元,其中,诉讼费7300元,执行费50元。至此,(2021)豫16执249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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