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军、重庆市贝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保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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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保778号案件名称
田军、重庆市贝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田军;重庆市贝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保778号本院执行的开阳县宏利建筑设备租赁部与被保全人刘禹胜、田军、重庆市贝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案于2021年09月01日立案。在执行中,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冻结了四被保全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的冻结,冻结金额共计1192732.4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021年9月02日至2022年9月01日),另查封了被保全人重庆市贝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重庆市北碚区(不动产权证号:渝(2020)北碚区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至此,申请执行人开阳宏县宏利建筑设备租赁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121民初412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 行 员 李 康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法官助理 王廷华书 记 员 陈艳丽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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