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仙人掌贸易有限公司、湖南云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2执155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202执1558号案件名称
株洲仙人掌贸易有限公司、湖南云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株洲仙人掌贸易有限公司;湖南云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卢昆民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2执1558号申请执行人株洲仙人掌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叶斌,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湖南云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昆民,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卢昆民,女,汉族,1989年7月9日出生。我院于2021年7月20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株洲仙人掌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云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卢昆民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13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文辉审判员陈柯审判员 易 大 玄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罗 中 明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沈子兴、胡晓杰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021)浙0481执2754号之一 下一篇 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通知书(2020)辽0303民初3476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