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冀0184执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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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519号案件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北省新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84执519号关于成分杰申请执行马建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4月08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22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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