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建林、冯勇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24执保1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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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新2924执保1013号案件名称
蒲建林、冯勇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沙雅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沙雅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1 0:00:00当事人
蒲建林;冯勇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新2924执保1013号蒲建林、冯勇: 申请人蒲建林与被申请人冯勇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新2924民初3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保全被申请人冯勇银行存款100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财产。现本院已冻结了被申请人冯勇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00元,实际控制1000元。至此,本案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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