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王某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京0102民初15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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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京0102民初15498号案件名称
李某与王某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北京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李某;王某案件缘由
法定继承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京0102民初15498号原告:李某,男,1979年6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画荣,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某,女,1953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1日立案,原告李某2021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明确表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李某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胡正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陈思桦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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