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波、赖兵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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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新2901执保1700号案件名称
张学波、赖兵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阿克苏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0 0:00:00当事人
张学波;赖兵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700号张学波: 本院根据你(单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21)新2901民初1969号民事裁定书,依裁定书并依此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财产,(具体详见附表)。你(单位)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之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2021年9月19日 (请在申请执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时提交本件) 附表: 序号权利人保全财产保全实施时间保全期限到期
时间1赖兵交通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尾号:9004,冻结 437.20元2021年9月14日12月2022年9月14日2赖兵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大十字支行尾号:9288,冻结 6.96元2021年9月15日12月2022年9月14日3赖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营业部尾号:1561,冻结 4.15元2021年9月14日12月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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