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妮娜、李甲甲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恢5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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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恢546号案件名称
潘妮娜、李甲甲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利辛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潘妮娜;李甲甲;李宁;李洋洋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恢546号潘妮娜(申请执行人)、李甲甲、李宁、李洋洋(被执行人):潘妮娜与李甲甲、李宁、李洋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28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282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潘妮娜(申请执行人)。至此,潘妮娜(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3执恢546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马超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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