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琪、史小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804执5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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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804执580号案件名称
郭家琪、史小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焦作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郭家琪;史小永;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804执580号郭家琪、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史小永:郭家琪与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史小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72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72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郭家琪。至此,郭家琪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804民初41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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