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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琪、史小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804执5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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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804执580号
  • 案件名称

    郭家琪、史小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焦作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郭家琪;史小永;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804执580号郭家琪、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史小永:郭家琪与河南永吉路桥发展有限公司、史小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72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72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郭家琪。至此,郭家琪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804民初41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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