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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龙永琴等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5执3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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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5执385号
  • 案件名称

    福建七匹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龙永琴等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河南省信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福建七匹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龙永琴;光山县永琴副食超市
  • 案件缘由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5执385号关于福建七匹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山县永琴副食超市、龙永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2020)豫15知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7月30日立案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福建七匹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出具结案申请,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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