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守俊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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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新2901执保1740号案件名称
赵守俊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阿克苏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赵守俊案件缘由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740号赵守俊: 本院根据你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21)新2901执保1740号执行裁定书,并依裁定保全了被申请人阿克苏市齐和装饰材料总汇、漆小军的以下财产(具体详见附表)。为此,你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之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二0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请在申请执行本案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时提交本件) 附表: 序号权利人保全财产实施保全措施时间保全期限保全到期日1阿克苏市齐和装饰材料总汇查封、冻结工行新疆阿克苏塔北路支行银行存款204702元,实际控制862.52元。2021年09月15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4日2漆小军查封、冻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市解放路支行银行存款204702元,实际控制1.17元。2021年09月15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4日3漆小军查封、冻结工行新疆阿克苏塔北路支行银行存款204702元,实际控制909.43元。2021年09月15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4日4漆小军查封、冻结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华能支行银行存款204702元,实际控制447.41元。2021年09月15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4日5漆小军查封、冻结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银行存款204702元,实际控制328.45元。2021年09月15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4日6漆小军查封、冻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城胜利路支行银行存款204702元,实际控制95.94元。2021年09月15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4日7漆小军查封、冻结工行新疆阿克苏解放路支行银行存款204702元,实际控制72.22元。2021年09月15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4日8漆小军查封、冻结新疆温宿农村商业银行佳木支行银行存款204702元,实际控制65.44元。2021年09月15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4日9漆小军查封、冻结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南大街支行银行存款204702元,实际控制32.68元。2021年09月15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4日10漆小军查封、冻结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营业部银行存款204702元,实际控制24.52元。2021年09月15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4日11漆小军查封、冻结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营业部银行存款204702元,实际控制4元。2021年09月15日十二个月2022年0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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