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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凯、安徽庄子道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2执恢6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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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622执恢673号
  • 案件名称

    朱凯、安徽庄子道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蒙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朱凯;安徽庄子道酒业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蒙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2执恢673号安徽庄子道酒业有限公司、朱凯:关于申请执行人安徽庄子道酒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朱凯买卖合同纠纷,本院于2021年6月4日立案执行,现已结案。特此通知。蒙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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