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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华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4执1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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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24执1096号
  • 案件名称

    钱华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临澧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临澧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钱华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4执1096号钱华:本院于2021年8月26日依法受理的被执行人钱华罚金执行一案【执行案号:(2021)湘0724执1096号】,执行依据为本院于2021年5月28日作出的已产生法律效力的(2021)湘0724刑初44号刑事判决书,应执行内容为该刑事判决书确定的钱华应缴纳罚金三千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2021)湘0724刑初4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应由钱华缴纳的罚金三千元已由本院于2021年8月30日实际执行完毕。本院认为,本院(2021)湘0724刑初4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应由钱华缴纳的罚金三千元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湘0724刑初4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应由钱华缴纳的罚金三千元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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