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庆旺、苏雨良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923执1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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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923执1714号案件名称
管庆旺、苏雨良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博白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博白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管庆旺;苏雨良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923执1714号管庆旺、苏雨良: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管庆旺与被执行人苏雨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10050元转账至申请执行人管庆旺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已履行了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09民终1554号民调解决书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桂09民终1554号民调解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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