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孙苏影、白海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1004民初145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1004民初1453号
  • 案件名称

    孙苏影、白海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辽宁省辽阳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
  • 当事人

    孙苏影;白海
  • 案件缘由

    返还原物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1004民初1453号原告:孙苏影,女,1964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辽阳市太子河区。被告:白海,男,1981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辽阳市白塔区。原告孙苏影与被告白海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0日立案。原告孙苏影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孙苏影撤回起诉处理。审 判 员  冯 莹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法官助理  李宛儒书 记 员  张瑞云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