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拥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804执6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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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804执659号案件名称
王拥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焦作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王拥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804执659号(申请执行人)、王拥军(被执行人):与王拥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1)马民初字第306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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