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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茂林、陈骞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973执4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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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1973执4744号
  • 案件名称

    刘茂林、陈骞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东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刘茂林;陈骞;东莞市靖位电子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973执4744号陈骞、东莞市靖位电子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刘茂林与被执行人陈骞、东莞市靖位电子有限公司执行一案,(2019)粤19民终1094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向本院交纳了执行费,(2021)粤1973执474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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