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法院、陈伊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29执214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1329执2146号案件名称
新野县人民法院、陈伊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新野县人民法院;陈伊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29执2146号陈伊铭:新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陈伊铭为刑事罚金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陈伊铭已履行完毕。至此,新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21)豫1329刑初200号刑事判决书陈伊铭罚金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志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朱一航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李胜峰、王军强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鲁1423民初2324号 下一篇 王心德其他案由首次执行裁定书(2021)豫1321执1040号之二十四